【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快包营揽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5-20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快包营揽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快包营揽业务外包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快包营揽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SJZ-2026-043

三、项目概述:为河北省内快递包裹(含电商标快)营揽业务选取具备资质与能力的外包服务商,服务涵盖揽收(含揽收拉运)、收寄、前置集包等全环节。外包内容:快递包裹(含电商标快)上门揽收、收寄、前置集包等。(1)揽收环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到客户所在地点进行邮件的装卸车、拉运等;(2)收寄环节:服务内容包括非集包中心覆盖区域的邮件装卸车、邮件粗分、辅助封装、客户交接、称重、验视、PDA邮件收寄、收寄质量把关等;(3)前置集包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利用简易传送带及集包设备,进行细分路向分拣、集包、封发、总包装车等。外包服务期3年,预估总业务量约179317万件,按照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

四、招标内容:

标段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1

石家庄、唐山、邯郸揽收外包服务

1

3年

 

2

邢台、保定、雄安揽收外包服务

1

3年

 

3

廊坊、沧州、衡水揽收外包服务

1

3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1标段石家庄、唐山、邯郸揽收外包服务。2标段邢台、保定、雄安揽收外包服务。3标段廊坊、沧州、衡水揽收外包服务。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限价、预测业务量及外包费预算权重占比详见附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财税状况: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3.合规信用: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带设备外包项目情况除外),不得分包、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组织保障:

(9)须提供完整的组织架构、劳动用工制度及合同,配备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并承诺近三年没有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纠纷。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11)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             

(12)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采购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5.其他要求:

(13)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完全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投标人应将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对公汇款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将支付凭证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6月19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开标后,投标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白女士13933087600)。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6月19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三)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环节。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室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0311-87018305、13933087600

 

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

账号:913013013000765845

邮箱:4130515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