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6年度国际互换局内部处理业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6015
三、 项目概况:根据义乌市分公司提报的采购需求单(义邮分采〔2026〕9号),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6年度国际互换局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1年,预估金额45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序号 | 环节 | 服务项目及内容 | 业务量区间 (月日均处理量) | 采购限价 (含税、元/件) | 预估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金额 (含税、万元) | 评分权重 |
1 | 1-1 | 封发 |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分拣、封发、海关查验辅助、安检辅助、进口批译辅助、进口详情单补录、装货卸货、装车扫描等流程作业。 | 月日均处理0.5万件(含)以下 | ≤0.380 | 169 | 450 | 14% |
1-2 | 月日均处理0.5-1万件(含) | ≤0.185 | 169 | 7% | ||||
1-3 | 月日均处理1-2万件(含) | ≤0.108 | 338 | 8% | ||||
1-4 | 月日均处理2-3万件(含) | ≤0.085 | 338 | 6% | ||||
1-5 | 月日均处理3-5万件(含) | ≤0.060 | 676 | 9% | ||||
1-6 | 月日均处理5万件以上 | ≤0.050 | 1443 | 16% | ||||
2-1 | 装卸 | 月日均处理0.5万件(含)以下 | ≤0.380 | 169 | 14% | |||
2-2 | 月日均处理0.5-1万件(含) | ≤0.185 | 169 | 7% | ||||
2-3 | 月日均处理1-2万件(含) | ≤0.100 | 338 | 8% | ||||
2-4 | 月日均处理2-3万件(含) | ≤0.055 | 338 | 4% | ||||
2-5 | 月日均处理3-5万件(含) | ≤0.020 | 676 | 3% | ||||
2-6 | 月日均处理5万件以上 | ≤0.010 | 1443 | 4% |
备注:1.供应商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外包服务费采取分档累计计费方式,分档累计为a1×b1+a2×b2+a3×b3……(a为分档价格, b为当月数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数量)。
3.互换局作业量取数口径:国际业务-国际处理中心-查询统计-国际工作量统计。
4.资源配置:本服务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负责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因自然损耗设备损坏的,一般由招标人负责更新、重置及处置。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更新及重置,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生产所需PDA、袋牌打印机、夹钳、撑袋架等作业设备均由投标人提供,其他如场地、水电、邮袋、袋牌、清单等耗材由招标人提供。服装要求:合同乙方服务人员应穿着乙方工装并凸显乙方标志,其工装颜色、款式等应与甲方员工工装明显不同。
(二)报价: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本项目外包服务特点如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工艺改造、业务结构的变化、流程改变、实际成本变动等情况发生时,需要重新核定和商谈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核定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视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且须按“量增价降”原则,符合“a>b>c”方为有效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项目地点:义乌市
(四)服务期:1年,合同预算金额以采购预估额为准,甲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前6月或合同终止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一年(续签合同的终止条款参照本项目合同执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邮件/快件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合同包予以否决。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及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时间: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3日9:00-17:00。
线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报名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按项目收费不按标包,即参与1个或多个标包,标书费均为500元,请务必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售后不退。
开 户 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
账 号:201000061369943
打款时注明项目编号+标包号+报名费。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4月20日13时30分
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6楼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现场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使用CA证书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签到及解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2、开标时间:2026年4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6楼
联 系 人:陈成
电 话:15869145890
电子邮件:980463800@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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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单位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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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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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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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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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 (如开具,则本项目内容应按要求填写) | 开票类型 (请勾选)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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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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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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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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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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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工本费 | 元 | |||||
注意事项 | 因投标单位提供错误资料和信息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将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等文件送达投标单位或通知投标单位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 |||||
授权经办人(签名): |
| 日期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