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叶飞要去东山县视察工作,时任东山县委书记谷文昌提议用煮番薯、炒青菜来招待,周围人嘀咕:“会不会怠慢上级?”然而他坚持这样做,不仅没有给上级造成被怠慢的印象,反而获得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一次普通的公务接待,反映出健康的工作及上下级关系,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马克思说过,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工作关系在一个人的成长中占有重要位置。健康的工作关系,犹如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让人用之不觉,却时时在滋养着我们,让我们感到舒心畅快,增添无穷的动力;反之,恰如被污染的空气和水,让人感到憋气难受,甚至受到毒害。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是人之所需所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公权不能私用,公共资源不得用来谋私,这是党员干部应当坚守的规矩。但现实工作中,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公器私用,有的把简单的工作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用权任性,用公共资源巴结讨好上级;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搞等价交换、利益输送。公私不分、以公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等做法,只会异化工作关系、污染政治生态。
工作关系包括上下级关系,“对上”与“对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必须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对上负责,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干好分内的工作,而不是阿谀奉承,讨上级欢心,搞吹吹拍拍、拉拉扯扯那一套。对下负责,就要关心体贴下级,做到想基层所想,帮基层所需,竭尽全力为基层服务,而不是看人下菜碟,搞选择性服务、选择性执法。作为上级,要秉持公心,把下级的注意力引导到干好工作上,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干部的根本标准。
遵规守矩,培养健康的工作关系,并非让人抛弃人情味。上下级之间惺惺相惜,同志之间相互帮助,因此也有一个如何感恩的问题。但社会交往中的感恩和我们党内关系中的“感恩”,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系“私恩”,后者为“公恩”。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公恩与私恩不能相提并论,更不能混淆颠倒。如果把组织的培养视为某个领导的个人恩惠,只想着对个人投桃报李,必然会破纲纪、坏风气,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害。
在处理工作关系时,党员干部都会面临情与法、公与私的取舍,都会遇到“行不两全,名不两立”的抉择。关键是心中要有“定盘星”“主心骨”,遇事要讲原则和党性,要守纪律讲规矩,绝不能把工作关系搞成利益关系、交易关系。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